广东省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招考工勤岗位普通雇员,经笔试、面试、体检和考察等程序,苏颖同志考试综合成绩第一,且体检、考察均合格,符合雇用条件,拟同意雇用,现予以公示。公示期间,如对拟雇用人员有异议,可通过来信、来电、来访等形式向我们反映。公示期满,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雇用的,按程序办理雇用手续。
拟雇用人员名单:
拟雇用人员姓名 报考职位 综合成绩 体检 考察 录用
情况 苏颖 工勤岗位
普通雇员 91.28 合格 合格 拟雇用
公示时间:2013年7月10日至2013年7月16日,共7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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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
二〇一三年七月十日